上海通用建筑公司41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4月16日16时许,在江宁滨江开发区宝象路宇培(南京)电商产业园项目工地,施工单位上海通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4号厂房二层楼面安装楼承板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人民币。
根据《安全生产法》、《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68号)的有关规定,受江宁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区监委、公安分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并邀请区检察院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共同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后,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19年4月16日上午6时30分,上海通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工人祝青山带领薛玉刚、曲广君、牛作风等4人到宇培(南京)电商产业园项目4#厂房安装二楼的楼承板,4人均佩戴5点式双钩安全带和安全帽。上午四人完成了E-F轴间11-14轴线的部分楼承板铺设工作。
下午1时许,4人吃完午饭又开始工作。祝青山和牛作风负责把成捆的楼承板掀下来,薛玉刚和曲广君从西向东把楼承板向前推动铺设。在二层楼面南北轴线钢柱都拉设有生命线,东西轴线没有拉设生命线。薛玉刚和曲广君的安全带无处悬挂。到了下午16时许,薛玉刚、曲广君与祝青山、牛作风的工作互换,薛玉刚走到11轴线与D轴线钢柱处挂好了安全带,曲广君行走到11轴线与E轴线钢柱处不慎坠落致伤,坠落高度约10.6米。
事故发生后,朱学福和王金洞等人立即赶到事发地点,王金洞带两名工人把曲广君抬上车送往梅山医院抢救,途中王金洞等人自行判断曲广君已死亡,未及时将曲广君送至医院,而是停留在路边联系曲广君家属。直至当晚21时许,王金洞等人才将曲广君送达梅山医院,经诊断曲广君已死亡。当晚朱学福、王金洞等人因担心单位因该起事故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与曲广君家属私下达成善后赔偿协议,朱学福、王金洞等人并与当晚将曲广君遗体偷运出医院,并转移至山东定陶县,不报该起事故。在4月16日23时,梅山医院护士发现遗体不见后报警,事故调查组接报后介入调查。
上海通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缪建在接到朱学福的事故报告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地方主管部门报告事故。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工人曲广君在4#厂房二层高空行走时,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不慎坠落。
2、间接原因:
(1)上海通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专职安全员徐飞长期调往外地任职,致使施工作业现场没有专职安全员。
(2)上海通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在钢结构安装专项施工方案中编制楼承板铺设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命线设置不到位,没做到360度无死角覆盖。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能发现楼承板安装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
(二)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朱学福作为上海通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宇培(南京)电商产业园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王金洞作为上海杰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宇培(南京)电商产业园项目现场劳务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何明作为上海杰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宇培(南京)电商产业园项目安全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项目经理缪建负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职责,但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地方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对缪建进行行政处罚。
5、上海通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施工作业现场配备
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能发现楼承板安装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应急管理部门对上海通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上海通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现场专职安全员人证合一。
2、上海通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3、上海通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该针对该起事故,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