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围绕四抓助力平安建设
2016年是海盐县平安建设力争夺金鼎的关键之年,为此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局坚持积极主动作为,突出任务分解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抓排查、围绕劳动关系抓源头、强化民生保障抓统筹,狠抓平安建设工作,为我县平安建设争夺金鼎助力。
一、抓好稳定就业,巩固平安稳定之本
2016年全县新增城镇就业1278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87.94%,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8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92.55%,困难人员再就业207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88.36%,公益性岗位进村达标率100%;城镇登记失业率2.88%。
一是完善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出台《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以大众创业促进就业政策为主、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就业创业政策、小额创业贷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
二是健全大众创业服务就业体系。以海盐县创业实训基地为龙头,建立海盐县创业孵化联盟,打造集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孵化为一体的综合性创业平台。目前在基地注册登记企业已达63家,入驻企业达40家,165名大学生在这里开启了自己的创业之路。2016年实现税收1500余万元。
三是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出台《关于开展海盐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举办高校毕业生引航培训班,安排大学生参加见习65人。援助我县22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已实现就业。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建设创业小镇。抓好示范性劳务合作社创建,五胜劳务合作社完成示范创建并投入使用。开展家庭服务业品牌和聚集地建设,嘉兴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示范性家庭服务业。
二、抓好社保服务,筑牢平安稳定之基
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险“安全网”和“稳定器”的作用。2016年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参保188331人,新增1189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92%;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85070人,净增709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95%;失业保险参保117333人,净增381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7.17%;工伤保险参保171493人,净增161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1%,;生育保险参保121381人,净增160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13%。
一是强化全民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管理工作。全年新增参保单位800余家,新增参保人员36955人。实施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对工伤保险赔付率高的单位继续实行费率上浮两档制度。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实现临时性下调,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缴费的费率由原来的1.5%降至1%。6月份对部分企业减征医保单位缴费1个月。
二是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县信用联社事业养老转接企业养老待遇发放及清算工作。第十二次提高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共涉及退休人员48451名,人均增资155元,增资后人均待遇提高到2297元。调整我县机关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待遇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开展2016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密集地的山东和福建进行实地认证,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是落实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强化医保基金阳光监管。全年新增23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7家市异地、7家省异地刷卡医院,2家市异地刷卡药店,36家协议定点药店,方便群众就医购药;核实不符合报销条件的意外伤害案例19例,配合公安协查了一起医保骗保入刑案,一起部队医院外包科室违规医疗案,减少了医保基金的损失。
三、抓好劳动监察,铸就平安稳定之剑
2016年,受理并调处劳资纠纷案件270起,其中欠薪案件246起,为2757名职工追讨工资4788.38万元,高效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28起,涉及职工2343名,金额达4853.4万元;做出行政处罚案件17起,罚没金额8.13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8起,立案7起,其中1起立案后协商处理解决,2起已定罪判刑
一是欠薪高发领域“敢亮剑”。围绕我县“一绿、二清、三整治、四提升”环境整治中心工作,在全市首创劳动密集型租赁企业规范用工专项整治行动,由人力社保牵头,15个部门共同参与,排查内容以整治欠薪为重点,还涵盖违章搭建、消防安全生产隐患等多方面违法行为,集合部门合力形成联合整治态势。检查劳动密集型租赁企业2100余家/次,发现并查处违法用工企业85家,向安监、消防移交52家存在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企业。
二是健全欠薪保障金制度。加大对应急周转金和租赁工资支付保证的筹集力度,目前我县9个镇(街道)各设立50万元应急周转金,县级层面设立了200万元。对凡在我县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租赁企业要求其缴纳欠薪保证金,今年以来已收缴欠薪保证金148.4万元。对拒不配合缴纳的经营者,要求其签订书面承诺书,向当地人力社保所提交企业工资支付及社保参保材料。
三是建立建筑领域工资管理制度。出台《海盐县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我县在建建筑工地实行民工实名制备案、工程款工资款两条线拨付、推行银行代发民工工资等规定。目前已有15个新开工工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试行工程款和工资款两条线支付制度。
四、抓好矛盾调处,理顺平安稳定之气
2016年全县三级平台已成功调处劳动争议案件534件,裁决19件,综合调处率96.6%。其中县级仲裁调解135件,调解率87.67%,镇企两级基层调解399件,占总调解案件的74.72%,真正实现“调解在基层,矛盾不出镇”,使劳资纠纷案件调解工作前置化,调处基层化。
一是建立“最优化”调处组织体系。构筑县、镇(街道)、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三级组织平台。在完善县级调解组织的同时,调整9个镇(街道)调解机构,每个镇(街道)配备一名有资质的仲裁员,在全县416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395个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95%。于城劳动保障所获得2015年浙江省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基层单位。
二是开创“特色化”工作新格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法律援助中心、法院、总工会等部门进行横向协作,强化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重大案件提前介入。通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各镇、开发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企业开展劳动争议工作。近年来共举办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60余次,累计参加培训人数近6000人次。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构筑安保防护墙。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1135件、“12345”县长热线交办单36件,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和浙江省政府统一平台来访件60件。以六大专项行动护航重大峰会,对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兜底大排查,所有矛盾纠纷建立相关档案,共排查各类信访矛盾15起,重点信访人员22人次,重点信访群体5批次,涉及99人次,顺利化解一批信访矛盾,如赵留仁养老待遇案、丁在山劳资纠纷案等,为重大峰会的顺利举行守好人社系统的安全防护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