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玄武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督导评估情况的通报
各民办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据《南京市玄武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督导评估指标(试行)》,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质量视导评估等工作的通知》宁教职社[2019]5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区督导室、区幼教办、社教科、安全科、玄武区民办教育协会有关人员组成办学质量督导评估考核组,从4月8日—4月12日,对南京红山幼儿园等13所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方向与依法办学、组织与行政管理、办学条件、教育与保育水平、财务与后勤管理、加分项目等六个方面进行了书面材料审核和实地督导评估考核。现将督导评估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经集体评估、考核,确定给予南京红山幼儿园、南京玄武东方城幼儿园通报表扬,认定南京红山幼儿园、南京玄武东方城幼儿园、南京市玄武区淘淘幼儿园、南京市行知实验幼儿园、南京紫金东郡幼儿园、南京玄武墨香幼儿园、南京玄武樱花幼儿园、南京玄武钟灵农科苑幼儿园、南京玄武晶晶幼儿园、南京市小哈佛双语幼儿园、南京玄武月苑幼儿园11所幼儿园为合格单位。南京玄武北苑之星幼儿园、南京华星艺术幼儿园为基本合格单位。南京市圣玛丽紫金华府幼儿园为新审批单位。
***:2019年玄武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督导评估考核结果
玄武区教育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