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9月1日,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沈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第二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交流会议精神,加强试点工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第一期试点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确保5个市如期、圆满、高质量地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按照省委工作部署,在省委政法委统筹推进下,各市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攻坚,已取得初步成效。全省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态势较好。
会议强调,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各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要聚焦关键环节,积极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辽宁样本”,以点带面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要求,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要围绕书记亲自抓、部门合力抓、工作高标准、验收高水平的工作要求,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切实把试点工作成果转化为提升平安建设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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