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东营市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创新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撑引领作用,市发改委组织开展2018年市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对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引领支撑作用。
(二)符合《东营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研发设备、研发场所、专职研发人员等指标达到有关标准要求,行业创新优势较为突出。
二、申报程序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与经发局对接,根据《东营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中***1(东营市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编写提纲)编写申请报告(报告无需资质机构编制,报告中涉及的各项指标数据要真实可靠,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真实性证明,填写工程实验室运行情况表(见***2)、运行情况分表(见***3)。
(二)经发局受理后,对企业申报材料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企业上报。
(三)请区内企业认真对待,于6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报至经发局。
联系人:刘连庆 联系电话:8304800
***:1、东营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
2、东营市工程实验室运行情况表
3、运行情况分表
4、企业研发项目情况(B1071)
5、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B1072)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