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民政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杨民发〔2011〕13号
杨浦区民政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法制办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加强队伍、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和全年民政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有力地推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依法开展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2010年,我局荣获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上海市防范和处理***系统评选表彰先进单位、20092010年度市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工作一等奖。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把它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贯彻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注重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动和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民主和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广泛宣传,注重实效,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做好普法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在倡导文明执法的过程中,坚持把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普法,一方面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制和自我维权意识,另一方面对执法人员实施社会监督,从而有效杜绝不懂法、不用法、滥用法的问题。一是抓好《行政许可法》学习贯彻工作。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学习交流,切实推动民政部门依法行政。二是强化民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采取自学与集体组织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收养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兵役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等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各界对民政法规的知晓度和民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2010年4月16日,纪念中国首部《婚姻法》颁布60周年暨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在五角场万达广场举行。区属多家单位为市民提供了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宣传讲解、政策咨询答疑解难、发放《婚姻法》宣传手册、派送宣传纪念品等多项服务内容,受到市民欢迎。活动不仅有助于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同时对促进婚姻家庭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一定作用。三是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开展老年人维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86场,接待老年人法律咨询3262人次,批准老年人法律援助45件,调解涉老纠纷529件。延伸杨伯寿工作室手臂,增设9家工作分室,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三、突出重点,夯实基础,认真抓好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是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市民政局的要求,完成了2010年民政部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并上报了区法制办。在梳理过程中,以科室为单位,上下结合,层层梳理,严把审核关。共梳理出民政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共22大项58小项。二是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按照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民政专家咨询团,对今年一些重要的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我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制定时,均征求各界人士和有关方面意见。同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健全体系,强化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增强透明度做到规则公开。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宗旨,不断完善杨浦门户网站、杨浦民政网和杨浦社会组织网。在页面醒目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众随时咨询、办理。同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设立局长信箱。认真做好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局领导班子简历、职责分工等信息的发布工作,及时公开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捐赠款物募集情况及我区实施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社会方方面面的监督和指导。二是加强执法监督促提高。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狠抓民政服务品牌建设,不断提升文明服务指数。在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过程中,基层单位创建文明单位达标率占80%。认真自我排查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召开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向服务对象、街道镇发放征求意见表,重点对民政部门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排查,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民政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按照先自查、后抽查的步骤,在各街道镇自查的基础上,会同区监察局及区政风行风监督员组成联合检查组,8月对定海、延吉、殷行3个街道做了重点抽查。
五、依法行政,规范行为,全面提高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一)着力关注民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全区共有各类社会救助对象34520人,列中心城区首位。为加强工作力量,2010年新进工作人员14名,现有专职救助工作人员125人(不含公务员),救助队伍呈现年轻化、专业化的趋势。社会救助资金基本通过银行发放,手续完备,各街道设立了低保资金专户,账务处理符合要求,确保救助款准确、及时、足额地发放,2010年共发放各类救助金1.7亿元。
(二)不断强化基础,有序开展基层民主自治建设。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基层民主,畅通社区民意渠道,完善《杨浦区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实施意见》,探索居委会用自治方法发挥社会稳定作用,运用基层自治组织的自治方法化解潜在社会矛盾。开展以老带新居委会主任培训班,组织居委会主任300余人参加市统一培训,提升居委会主任队伍整体素质。
(三)服务军队国防,严格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进一步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全年发放定期抚恤、定期定量补助101.1万元,差额补助132.6万元,烈属定期抚慰金117.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实物补助2.1万元,一次性节日补助、物价补助91万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13.7万元,临时困难补助11.8万元。积极为退役士兵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安置部门主动***向接受单位宣传安置法规、政策, 耐心细致地与接受单位沟通,促成接受单位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359名,安置率100%。
(四)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严格依法履行日常登记管理,共完成社会团体筹备登记7家,成立登记5家,变更登记11家,注销登记2家;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43家,成立登记41家,变更登记77家,注销登记10家。严格履行民间组织监督管理职能,指导12家社会团体完成换届改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115家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二是婚姻、收养登记依法办理。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实行婚姻登记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依法登记、规范服务,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9854对、离婚登记2945对、收养登记10件。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6606份。经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的民办非企业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1家。
(五)注重自身建设,有效树立良好部门形象。
继续推进基层文明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开展世博信访疑难问题专项清理,确保信访稳定。组织局系统29名干部参加上海市干部在线学习活动,开展以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主题的杨民团队文化系列讲座,着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以生动的事例教育身边的人。开展局科室及各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透明、快捷、高效,树立了秉公执法、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部门作为主管民生问题的政府组成部门之一,工作范围广、量大,所承担的任务十分繁重,每一个具体行政执法行为都直接关系着民政部门的形象和工作对象的权益。下一步我们将切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深化完善。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加大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的广度和深度,继续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快民政法制建设的步伐;二是要用加强行风建设、规范管理来保证依法行政的落实,对各项民政工作逐一认真梳理,努力做到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三是要以依法行政统揽民政各项工作,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杨浦区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