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十项举措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昌都市紧紧围绕以激活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把推动农牧民就业与激活和开拓农村消费市场相结合,把促进农牧民增收,确保农牧民手中有钱,持续不断改善农牧民生活作为三农工作的牛鼻子的要求,采取十项措施,着力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一是挖掘生产潜力促增收。加大对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提高科技含量、优化农畜产品品种、扩大水浇地面积等途径,提高农牧业种植效益,在确保农畜产品自给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实现商品化,促进农牧民生产性增收。
二是调整种养结构促增收。按照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商则商原则,鼓励引导农牧民调整种养结构,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畜牧养殖业、特色林下经济产业、庭院经济,持续性增加群众收入。
三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增收。发展壮大县域经济,鼓励农牧民创办乡村企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农牧区二、三产业,让农牧民走出第一产业,进入二、三产业,走出小农经济进入大市场,促进农牧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重点发展乡村旅游业,发展农牧民星级家庭旅馆20家,从事旅游服务农牧民群众572户、2900余人,实现乡村旅游接待总收入3000余万元。
四是扩大农牧业设施建设促增收。大搞蔬菜温棚、牧业圈养和草场围栏建设,加大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促进农牧民增收,建成蔬菜基地6000亩、蔬菜产量11万吨,基本实现县县有基地、乡乡有大棚、村村有温室,保证蔬菜自给,平抑市场、稳定物价。
五是加大技能培训促增收。以开展热血青年爱国成才创业工程为载体,继续组织实施军旅式培训和订单培训,大力实施农牧民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牧民技术教育培训体系,以提高农牧民就业致富技能促进农牧民增收,组织农牧民技术培训1.1万人次。
六是组建专业合作组织促增收。把组建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引导农牧民面向市场、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桥梁和纽带,采取村企合作、能人带动等方式,扶持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农牧业综合效益和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拓展农牧业发展空间,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每县(区)每年培育12个示范合作社,2015年实现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120家。
七是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促增收。以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为目标,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实现应届大学毕业生全部就业,往届大学毕业生基本就业政策措施,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吸纳,推动非公经济大兴大发展,把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单纯的依靠土地中解放出来,进入城镇,实现持续稳定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全年转移农牧区富余劳动力6.5万人次、实现收入3.25亿元。
八是加大劳务输出促增收。每个县(区)、乡(镇)指定一名副县(区)、乡(镇)长主抓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劳务输出工作,科学有序地组织农牧民群众外出务工打工,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形成农牧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年劳务输出35万人次、实现收入6.5亿元。
九是组织参与工程建设促增收。紧紧抓住昌都近几年工程项目多、特别是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的有利时机,大力组建农牧民施工队伍,支持和鼓励农牧民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在加强工程管理、严格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凡是技术要求不高、农牧民施工队可以承担的项目,都交给农牧民施工队建设,大幅度增加农牧民现金收入,确保新建农牧民施工队30个、参与项目建设群众达6万余人次。
十是严格落实强农惠民政策促增收。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各类惠民政策,建立惠民政策兑现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最严格的民生政策红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把中央、自治区的各项惠民政策、资金一分不少兑现到农牧民群众手中;加快完善农牧业保险机制,加快推广农机保险,扩大农房保险范围,增加农牧民政策性收入;财政、纪检等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将惠民资金直接发放到农牧民群众手中的有效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对惠农资金截留、克扣、盘剥、挪用,甚至贪污惠民资金的违法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