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水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小(1)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水务局、义龙新区农林水务和移民局: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的要求,按照各县(市、区)报送情况,现将2022年度全州52座小(1)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原责任人工作变动的,要及时作出调整,并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同时更新大坝上的责任人公示牌信息。各县(市、区)水务部门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监管,督促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黔西南州2022年度小(1)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
黔西南州水务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