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8年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 2008年江西将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信息可登录本站“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专栏” 查询)。
根据《江西省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这次大规模引进高层次人才活动,主要面向海内外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等,报名时间将从2008年10月15日开始,到2008年11月15日结束。符合条件者可登录“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专栏”填写《江西省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再连同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职称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和2张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邮寄至用人单位报名。对通过资格审查应邀来用人单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可据实报销国内常住地至面试单位所在地的往返差旅费(最高不超过5000元/人),并安排食宿。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安家费至少不低于2万元,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引进单位同条件、同岗位人员标准,特殊岗位还可实行特殊薪酬激励政策。对引进的院士,可给予每月生活补贴3000元,享受副省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住房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备工作用车和工作助手;引进的“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参照院士的生活补贴、住房和医疗保健待遇执行。引进的博士生导师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住房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单位编制和岗位设置结构比例限制。博士后可直接确定为副高职称,已经具有副高职称的,根据资格条件可以破格申报正高职称。在科研开发方面享受我省现行的优惠政策,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在技术贸易、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方面享受我省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家属安置比照部队军官随军家属安置办法,由相关部门妥善安置,也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