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25日
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考评,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见***)。
二、考评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评各区各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
(一)主动公开:权力运行全过程信息,包括决策预公开、政策文件发布、政策解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年报发布情况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性、回复及时性、答复形式规范性、答复内容规范性等情况。
(三)年度重点工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编制发布与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四)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向市信息中心提供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内容。
三、考评环节
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设第三方机构测评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测评两个环节。
(一)第三方机构测评
测评单位:第三方机构。
测评时间:2020年12月—2021年2月。
测评方式:第三方机构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测评指标体系,侧重公开透明政府建设引领,独立开展测评(包括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试)。
(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测评
测评单位:市信息中心。
测评时间:全年。
测评方式:根据网上巡查开展测评。
以上测评指标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下发。
上述两个环节测评结束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汇总各考评对象得分,其中市政府部门得分将作为2020年度市全面依法治国专项考评的打分依据之一。
四、实施步骤
(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阶段(2020年12月)。各考评对象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测评指标开展自查,并将第三方测评所需参考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发送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指定邮箱。
(二)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2月)。第三方测评机构根据测评数据采集分析情况,列明各考评对象的问题清单和测评得分。
(三)问题整改阶段(2021年3月)。各考评对象对照第三方测评机构提供的问题清单和市信息中心测评情况进行整改。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人:文斯嘉、张婵媛,联系电话:65771685,邮箱:whzwgk@wuhan.gov.cn。
市信息中心联系人:王楷,联系电话:82201831。
***:
考评对象名单
(共52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武汉新港管委会、江岸区人民政府、江汉区人民政府、硚口区人民政府、汉阳区人民政府、武昌区人民政府、青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化工区管委会)、洪山区人民政府、蔡甸区人民政府、江夏区人民政府、黄陂区人民政府、新洲区人民政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防办、市扶贫开发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