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明强陶瓷工艺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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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4日-2月10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张槎分局 联系地址: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 联系电话:0757-82106603、82108721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环评批号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佛山市禅城区明强陶瓷工艺加工厂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大道22号四座自编乐2号佛山市禅城区明强陶瓷工艺加工厂厂CB2015-4-107项目选址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大道22号四座自编乐2号厂房进行建设。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70平方米,建筑面积670平方米,主要从事陶瓷砖加工,年加工陶瓷砖15万平方米。主要设备:磨边机2台、双刀自动介砖机2台、手动介砖机3台。工艺流程:陶瓷砖→开介→磨边→包装。项目不设食宿。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纳污管道,最终引入东鄱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设生产废水排放口;合理布局设备,并做好消声、隔音、防震等噪声防治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边角料、沉淀池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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