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开展2017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及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7月3日至8月3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对象为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为切实开展好专项检查行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开展专项检查作为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和切实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二是加强配合,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安监、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属于其他部门职能范围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在专项检查行动中大力向企业和劳动者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我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来,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410户,涉及劳动者73531人;发现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违法行为262件,其中,涉及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工资182件,涉及金额2275.29万元;发出责令改正指令174件,其中,责令29家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补偿赔偿460.07万元,督促12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督促17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6.4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涉及金额108.78万元。
下半年,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各项全市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一是于8月底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餐饮住宿行业开展“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二是于10月组织开展下半年市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11月至2018年春节前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四是根据全市用人单位网上就业合同登记备案及用工情况申报的情况,适时开展网上用工备案申报专项检查行动。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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