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五项措施提升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
江门市五项措施提升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11日 | 来源:江门市人社局 | 【关闭】
为完善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建设,维护国家职业资格的权威性,积极推进落实国家职业资格改革,江门市大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基础建设和指导,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行为,实施鉴定所站检查评估机制,落实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责任,规范维护业务秩序,提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质量,具体做法如下:
一、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江门市的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进所(站)鉴定,即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各职业技术学校必须向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鉴定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申请鉴定。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全市各鉴定机构落实权责一致的管理原则,一方面规范管理制度,要求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立完善的考务管理制度、鉴定规范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鉴定收费管理制度等制度;另一方面规范工作流程,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定并印发《关于规范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职业技能鉴定业务管理的通知》等业务规范、为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对外发布鉴定信息、受理鉴定申请、进行考生资格初审等流程提供了业务指引和规范。通过实施“两规范”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
二、开展新增机构和职业工种检查评估工作。2017年上半年,按照专业、公开、公正的原则,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江门市新增职业技能鉴定所、新增职业工种实地审查评估工作,组织维修电工、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电工、眼镜验光员、育婴员、西式面点师等13个职业工种的专家共16人组成评估专家组,依据相关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设置标准和相关规定,对申请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江门五邑开放大学、江门中医药学校和申请新增职业工种的江门市第三十七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考评场地、设备和检测检验仪器等鉴定资格条件进行实地审查评估,作出书面报告。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专家组的实地核查、专业评审意见,对申报鉴定机构和职业工种作出审查意见。
三、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工作。江门市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专项检查评估机制。近年来,每年定期组织江门市职业技鉴定专家,对全市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开展鉴定工作情况、考务管理、鉴定规范、鉴定收费等情况开展专项质量检查指导,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鉴定质量,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全、有序、高效。
四、签订质量管理协议书。为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责任,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全市鉴定所(站)签订《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管理协议书》,强化鉴定机构鉴定质量管理,确保鉴定所(站)业务开展,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五、监管规范鉴定职业工种。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改革,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取消职业资格目录,通过下发通知文件、微信、网络发布等方式,加强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种的指导和监管,严禁违规实施职业资格鉴定行为。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