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财经委到区人社局调研指导
日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峰同志带领财经委到区人社局,就如何加大处置劳资纠纷工作力度,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行了调研和指导。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来,特别是《最高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金平区人社局已向司法部门移送了4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其中,2013年度金砂街道吴怀龙服装厂拖欠12名工人逾十万工资一案,逃逸的老板吴怀龙已被公安部门抓获,是我市人民检察院首宗批准逮捕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
在座谈会上,一线执法人员畅谈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过程中,适用刑法相关规定的经验、体会和遇到了一些问题。我市人民检察院首宗批准逮捕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由金平区移交,在广东及全国可借鉴的案例不多,这项工作既是对落实新法规的有益探索,也是对劳动监察执法工作质量的严格考量。同时,恶意欠薪工作亟需区维稳和综治办、公安、司法,以及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多个部门联动配合,以形成管理合力。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峰同志对人社部门运用新刑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探索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几点意见:1.要对已办理4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特点和规律进行梳理,在各类投诉案件中,以小微企业和无登记小作坊为主,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2.探索提前防患的问题,要结合基层人社所规范化建设,将劳动监察的关口前移,对易发的微小企业和无登记的小作坊及早摸查,解决于萌牙状态。3.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人社部门要与公安、司法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办案的着眼点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移送前、移送后都要加强信息的互通和共享。最后,区人社局主要领导表示,将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确保劳资纠纷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使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