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
11月20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省委依法治省办第七次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二、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对区考核有关要求,研究审议了《东营市垦利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工作实施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和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宜。区委副书记解洪涛同志出席并讲话,区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组成人员出席,各协调小组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实施方案》作为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垦利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
会议指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学习宣传力度,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的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专项督察的作用,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任务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客观反映我区法治建设的实情,既总结经验成效,也注重发现问题,同时结合市委依法治市办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真正找准短板不足,全面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