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四提升促生态环境上档升位
(一)提升为民理念。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要求,认真做好环境投诉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提升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创新监管机制、监管模式,做到科学监管,文明监管。同时,实现末端执法向服务前置转变,帮助企业解决污染的问题,引导企业走环境友好、科学发展之路,做到环境优化经济增长。
(三)提升监测能力。把环境监测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多种培训学习形式不断提升环境监测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掌握先进的监测方法,不断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四)提升执法水平。全面推行环保政务公开,规范运作程序,把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和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