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食品安全信息实行公开制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阜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结合,实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情、理解、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成立了由市农委、服务业委、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9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成的公开机构,坚持 “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政府网站上及阜新日报发布。
各监管部门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工作中疑难问题的研究,推动健全相关制度,依法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由上而下的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采取设立投诉信箱、公布监督电话、聘请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食安委将适时对各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