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
二、受理单位
市、县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办理依据
1.《***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3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4号)
4.《关于全面实施
5.《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11号);
6.《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四、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为具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提供培训的机构 。
六、申请材料
1.培训人员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2.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
3.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
七、办事流程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0-5314121
监督电话:0530-12333
十一、办理地点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4办公室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