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刘剑琪任职资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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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农业银行菏泽分行:
你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菏泽分行关于核准刘剑琪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菏发〔2020〕3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刘剑琪中国农业银行成武县支行行长任职资格。你分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刘剑琪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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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7:31: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