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四举措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能动司法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投入到创建省级平安和谐城市活动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寻求新突破,着力构建能动司法服务机制。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工作在服务大局中的作用。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合理考虑金融危机对当前各种民商事活动的客观影响及纠纷形成的特殊背景,正确理解政策原理和法律精神,慎重把握审判尺度,给企业创业、投资、发展以最大支持。开展清理民事积案年活动,着力化解民事积案,切实有效地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效率。继续抓好案件执行工作,尽可能健全完善执行救助机制,在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不断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胜诉权益。更加重视涉诉维稳工作,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和群众来信来访。完善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争取政府支持设立司法救助基金,以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需求。
二是在案结事了上摸索新办法,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和案结事了意识,积极探索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渠道和新方法,不断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推行全程、全面、全员诉讼调解工作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尽可能地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目标。深入推进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提高调解实效,努力使更多的纠纷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得到解决,或依靠社会力量合力予以化解。完善诉讼程序与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和执行程序,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三是在审判管理上探索新路径,有力提升审判质效水平。进一步健全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探索审判管理新方法,切实发挥审判管理在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重视各项考核数据的综合利用,在坚持定期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一个时期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态势分析,分析指标的变化情况及原因,查找审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的针对性。建立健全决策建议落实情况督查、反馈制度,真正发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作用。遵循审判工作客观规律并结合法院实际,修订审判绩效综合考核办法,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评机制的激励导向作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评查程序,重点加强对案件改判、发回重审以及法律文书错漏等问题的监督,对在案件质量评查中查找出的问题,要实行案件质量责任倒查,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改进,促进审判质量的不断提高。
四是在队伍建设上确立新目标,精心打造一流的干警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把班子建设成政治更加坚定、作风更加过硬、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强的领导集体。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有力提升全体干警能动司法的能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全院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措施,完善符合法院实际的职权明确、责任到位、追究有力的监督制约体系。继续加强警示教育,不断完善各项廉政制度,增强干警执行五个严禁等廉政纪律的自觉性。更深层次地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队伍成长和壮大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对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健全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