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补充公示一名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对象
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关于评选表彰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要求,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广泛推荐的基础上,经山西省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研究,拟确定甄利民为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对象。按照工作程序,现予以补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见义勇为道德模范推荐对象:甄利民,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吕梁市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公示将于5月20日截止。对推荐候选人如有意见,请在截止日期前向山西省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映。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9号1112室;邮编:030071;联系电话(传真):035****5012;电子邮箱:sxwmb@163.com。(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