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9月20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江西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4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通知》规定,今年江西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詎老金的退休人员。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休现“长缴多得”,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 70 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实行适当倾斜调整,即对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青原区社保局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及时的做好调整前的数据整理,到目前调资工作圆满完成。青原区此次参与调资的企业退休人员共2316名,人均每月增加养老金149元,1至9月补发部分在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