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监察支队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服务效能
市劳动监察支队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和谐监察"的服务理念,以"优质高效服务、劳动者满意"为目标,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细化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效率,着重加强举报投诉中心五项服务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了举报投诉中心服务效能。
一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度"。认真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做到快速高效,及时解决投诉举报人的合理诉求。二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向投诉者一次性告知其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以及所需的全部资料等,为投诉举报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三是实行"服务用语标准化"。对服务用语作出严格规定,工作中坚持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态度粗暴,语言生硬,禁止使用忌语。四是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在举报投诉中心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公开办事流程、服务指南以及公开服务承诺内容。五是实行"执法监督制度"。监察员挂牌服务,设立监察员监督栏和监察员值班指示牌,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对执法程序、工作纪律、执法态度等方面的监督,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五项服务制度,切实把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中心"四声四心"(即:进门有迎声,询问有答声,出门有送声,解决问题有回声;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情况要细心,解答问题要耐心,处理问题要公心)工作法落到了实处,杜绝了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优化了劳动监察执法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