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是环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全县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发展全域景区化的道路上,环保部门理应履职抓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一、抓生态创建,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五峰自2014年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今年按照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要求重新修编《五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已通过省环保厅专家评审,规划到2017年各项指标达到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标准,2019年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目标。目前已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5个,创建市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21个。
二、抓红线管理,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五峰县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的72%以上。按照《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的要求》对生态红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通过一系列高压措施整治,坚持生态红线管控规划优先,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县域森林覆盖率达到83%,居全省之首。
三、抓生态考核,争取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五峰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保持类),生态环境质量在全省30个被考核县市中位居前列。已到位2015年生态补偿资金6726万元,近几年累计到位生态补偿资金3.5亿元。
四、抓污染防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淘汰或改造燃煤锅炉6台,强化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15年五峰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综合得分98分,排名全市第一。2016年前三季度PM10日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12微克/立方米,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值低18微克/立方米,现状值在全市排名第一。对新县城环境空气开展PM2.5源解析监测,首要污染源为机动车尾气源(41.7%),扬尘源排第二(26.2%),之后依次为生物质燃烧源(11.8%),工业工艺源(8.8%),二次无机源(5.7%),燃煤源(3.1%),其它(2.8%),启动新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开展水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对全县8个乡镇54个村、74个农村饮用水源地划定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等涉水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对企业的废水排放取样监测和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检查。渔洋河、天池河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跨界断面水质考核达标率100%。
五、抓环境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企业监管,2016年,主要通过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例行检查等方式对县内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截止到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检查企业90余家次,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40份,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件,涉案金额55万元,取缔关闭12家小火纸厂。
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是利国利民利子孙后代的一项重要工作。环保工作要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信心、再接再厉、迎难而上,勇担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为推进六城联创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为五峰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而努力奋斗,促进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健康发展、环境质量优良、资源合理利用、城乡优美洁净。(通讯员 陈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