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2020年水库防汛责任人的通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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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2日发表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并落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防汛安全责任制度,逐库落实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管理单位责任人。经研究对我区2020年水库防汛责任人进行了调整,现将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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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20:50: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