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莱州市华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公示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及有关监管要求,经莱州市华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主动申请,我局拟同意其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现按要求对该公司退出情况进行公示。
该公司需公示的基本情况如下:莱州市华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823)注册资本1亿元整,设立时间为2013年11月01日,经营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文峰路街道南阳河南街2551号,法定代表人宋国章。股东及出资占比分别为:山东华峰石业有限公司49%;莱州市盛磊石材有限公司10%;王福永8.5%;莱州市昌达果蔬保鲜有限公司8%;宋盘章7.5%;王同礼6.5%;吕世波6.5%;莱州市安达塑胶有限公司4%。公司退出试点后,不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业务,但法人主体仍然存在,继续承担原有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公示期:2022年5月27日至6月4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莱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反馈。
地址:莱州市光州东街249号;
联系电话:0535-2171185。
莱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