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纪要
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纪要
11月10日上午,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5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钱三珠受宋德平主任的委托主持了会议。常委会副主任孙玉斌、周恩琪、杨乃初、关雪嫣、冯卓勋及委员等18人出席了会议(宋德平主任、陈应标委员因公请假)。区人民法院院长甄建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敏华及人大机关各委室副主任等列席会议。区委区政府副秘书长王忠奇、区财政局局长彭建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浩明受区政府委托到会作有关情况汇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浩斌受卢立湃区长委托到会作有关人事任免提请的报告。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08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三水区2008年度地方财政预算调整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彭建国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2008年三水区地方财政预算的议案》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关于调整2008年三水区地方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今年以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稳定与发展同步,举改革旗、走理财路、打攻坚战,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由于年初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收支情况发生变化,区人民政府提出对2008年三水区地方财政预算进行调整,会议认为调整符合《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切合我区实际。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的执行,会议建议:一是区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通过后,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细化收支预算,确保调整后预算的有效执行;二是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税收的征管和非税收入的收缴,应收尽收,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三是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统筹安排,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区政府副秘书长王忠奇代表区政府作的《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对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是重视的,在办理过程中,做到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加强领导,规范办理程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共29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19件,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要以后研究解决的5件,代表满意率达96.6%。
针对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会议建议:一是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办理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改进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方式方法,提高办理质量。二是区政府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促进跨部门议案的办理。如《关于推行缴费“一卡通”的议案》,建议由区政府牵头,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可行办法,让广大群众享受一卡缴费的便利;又如关于“六一桥”、“古云桥”、“赤岗桥”等建设工程费的分担问题,区政府应尽快协调解决。对正在解决议案和历史积案要加强督办,确保议案建议办理落到实处。三是对涉及民生福利、社会公益建设类议案,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如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区政府要加快推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建议政府将涉及民生的议案办理所需资金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四是要进一步提高交办效率及办理质量。建议区政府借鉴南海区的经验,推行网上交办议案、建议,对议案办理情况实行网上公布,增加议案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交办效率。同时,认真研究将议案办理工作列入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的可行性,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办理质量。
三、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浩明受区政府委托作的《三水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劳动合同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能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及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积极推进新法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成绩值得肯定。但是我区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过程中还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普法宣传深度和广度尚待加强;二是劳资双方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不够全面;三是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待完善;四是劳动保障执法力量薄弱,劳动监察力度有待加强等。为此,会议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力度。通过开展培训、网上普法、发放宣传资料、在各种媒体上宣传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普法教育,拓展《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深度和广度,增强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
二是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要切实完善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指导用人单位改变用工观念,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三是加强监察执法力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通过自查、突击检查及日常巡视检查等手段,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理顺基层劳动仲裁机构设置,增强执法力量。要继续推进镇级仲裁机构改革,理顺基层劳动仲裁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问题,增加劳动监察队伍的人员编制,强化执法力量。
根据《监督法》和《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要求,区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处理,并于会后两个月内把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四、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根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浩斌受区长卢立湃委托作的提请,决定任命:
翁良为佛山市三水区人事局局长;
决定免去:
徐科森的佛山市三水区人事局局长职务。
五、通过了关于接受肖虹等两位同志辞去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肖虹、李英达两位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通过了《关于接受肖虹等两位同志辞去三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根据《选举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终止”。因此,肖虹、李英达两位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