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台
近日,记者从市公用事业局获悉,为建立健全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城市供热突发事件的能力,我市出台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该预案将我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热(电厂、热源厂、锅炉房、供热管网、热力站设备)在供热过程中突然发生影响整个供热系统安全稳定供热,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需要各级政府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妥善处置的紧急事件,或因其他公共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城市供热突发事件纳入适用范围,并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实行分级应对处置。 预案规定,成立专门的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及城市供热运行调度应急指挥中心,将涵盖供暖行业及其主管部门、关联单位等20多个部门及单位列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并明确规定各单位的职责范围。 此外,预案对应急预警、应急响应、响应程序、应急结束等环节均作了详细规定和说明,并规定了信息管理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