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举办民法典专题宣讲会
9月22日下午,区交通运输局在局三楼大会议室举办高明区交通运输局民法典专题宣讲会。会议邀请佛山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高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周泽鑫庭长作专题授课。局领导班子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成员、交通执法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交通执法支队各大队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宣讲会。区交通运输局陆秋连副局长主持宣讲会。
周泽鑫庭长围绕“合同的效力和法律责任”宣讲主题,从合同无效的认定、常见违法行为的合同效力、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三个方面作了专题授课,使与会干部职工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会议要求,区交通运输局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深理解领会民法典,真正掌握民法典的原则精神和条文精髓,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