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燃气应急储配气化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高明燃气应急储配气化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3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高明燃气应急储配气化站工程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中高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小洞工业园区,广明高速路与省道113相交处以南,工业区规划的纬一路和经一路相交西北角 |
环评机构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LNG储存规模为1500m3(即10个150m3LNG储罐),气化规模(高峰小时流量)最大为4.0×104m3/h,外输中压管道设计压力0.4MPa,工作压力0.36 MPa。项目天然气主要作为本区的应急储备及调峰气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近期,少量含硫化铁的工艺检修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内河涌;远期管网完善后,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②天然气锅炉燃料废气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及少量检修过程产生的氧化铁粉末和粉尘统一收集后交垃圾处理站处理。 |
2019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