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过省打击传销工作考核
本月15至16日,省督查考核组莅汕对我市2008年打击传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组认为,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打、防、监、控”多管齐下,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使传销违法活动无机可趁,一致同意我市通过考核。
多年来,我市被省评定为“四类”地区(即无传销地区)。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市无接到群众投诉本地发生的传销事件,未接到上级转办查处的传销案件,也未发生监管立案调查的传销案件。我市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方联合行动,全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落实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
省督查考核组对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希望汕头进一步巩固成果,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镇、街道”活动,力争成为“无传销市”;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劳务市场、人才交流市场结合进来,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条件,让群众自觉脱离传销、拒绝传销。在汕期间,省督查考核组听取了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的汇报。副市长周镇松参加了汇报会。(记者杨文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