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汕头市澄海区2014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2014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汕头市澄海区2014年春运工作方案 2014年春运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共40天。为切实做好我区2014年春运的各项有关工作,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上级关于春运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2014年春运工作“安全、顺畅、优质、和谐、有序”的总体目标,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澄海,按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原则,动员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完善协调机制,科学调配运力,加强安全管理,全力以赴打造“和谐春运”,确保人流、车流集散有序,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为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作力量,整合管理资源,切实加强对2014年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汕头市澄海区2014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春运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黄常新任组长,肖斯伟(区府办)、谢惠荣(区交运局)、陈伟鸿(区公安分局)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交运局、公安分局、安监局、人社局、民政局、发改局(物价局)、财政局、旅游局、公路局、卫生局,澄海海事处,粤东航道局澄海航标与测绘所和区汽车运输总公司等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区交运局,电话:85710624、85727347,传真:85737540),由陈凯平(区交运局)任主任,陈树枫(区公安交警大队)、王维良(区公路局)担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该项工作完成之后,上述工作机构自行撤销)。 三、工作内容 (一)合理安排运力,满足社会需求。2014年春运节前15天,节后25天,节前返乡流、学生流和旅游探亲流将叠加,特别是今年春节较去年提早,学生流与返乡流重叠,高峰持续时间集中,根据摸查预测,2014年春运期间全区公路发送旅客约139.61万人次(与去年同比约增加1.7%),其中节前42.80万人次,节后96.81万人次,为确保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全区2014年春运计划投入客运车辆232台,共9530座位。由区交运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制订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运力应急调配方案,根据公路客流和本区运力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运力的投入。同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及时安排加班、包车车辆。此外,要努力争取市交运局的支持,做好道路运输与厦深高铁的有序衔接。 (二)加强监管,做好春运安全保障。各有关监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安全大检查和督查,各运输单位要加强对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船和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状态;要加强对驾驶人员和乘务人员的宣传教育,教育他们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区交运、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威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GPS卫星定位监控中心的监管,监督其对车辆实行实时监控,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好对站场防火、防暴和危险品查禁等各项工作。 (三)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措施。为防止春运旅客滞留及应对处置各种春运突发事件,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由区春运办制订《汕头市澄海区2014年春运应急预案》(另行发文),建立统一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旅客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及时有效疏运旅客和处置春运期间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大规模旅客滞留,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职责分工 (一)区交运部门负责春运运输组织工作,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管理,重点查处非法营运、非法售票点、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和不按规定进站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区公路部门负责落实对公路、桥梁的检查、维修的措施,消除隐患。同时,加强对公路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公路畅通。 (三)区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对交通沿线和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坚决打击“车匪路霸”等侵害旅客权益的非法活动。 (四)区交警部门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车辆,查处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与营运,从严从重处罚客车超载等行为。春节期间,集中警力查处乱停乱放的车辆,加强重点路段交通疏导,维护好交通秩序,防止发生交通拥堵情况。 (五)海事、航务等部门负责做好水运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 (六)区人社部门负责加强对企业招工管理和劳动监管力度,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引导民工有序流动;严厉查处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活动,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 (七)区安监部门负责牵头其他部门组成春运安全联合检查组,在春运前开展全区春运工作安全大检查。 (八)区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流行性疫病传播的工作,指导运输企业抓好运输工具和运输站场的环境卫生,预防疫病传播。 (九)区委宣传部门要落实各新闻单位负责做好对春运工作的组织、安全运输和外省务工人员有序流动等情况的宣传报道,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有针对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反映客流动态,为旅客提供春运动态和车船班次、气象等信息,滚动播放提醒广大民众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公益广告,为旅客出行提供帮助。同时应充分发挥宣传舆论正确导向的作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既要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又要敢于揭露批评不正之风。 (十)区旅游部门负责及时公布各旅游线路和景点的客流信息,倡导错峰出行,防止旅游景点出现拥堵现象。同时要督促和告诫旅行社严禁雇用无营运资格的客车,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救济工作。 (十二)区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春运工作专项资金的调拨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区物价部门负责与交运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检查监督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物价政策,及时查处擅自哄抬客运票价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其社会关注度极高,影响广泛,意义重大。为此,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一)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要明确任务,建立健全工作主体责任制和任务分解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做到领导、组织、措施、服务、保障“五个到位”;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二是要完善值班制度、春运信息和要情通报制度,加强与区春运办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应对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 (二)通力协作,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支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运输市场监管,重点整顿好车站、码头前的流动摊点,纠正其在车站、码头的占地经营的行为,确保旅客进出通道畅通和候车、候船的环境良好,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坑、倒、宰、甩客等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顿,有效控制盗窃、抢 劫、敲诈勒索以及其他恶性案件的发生,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拉客、倒客、倒卖客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运价的监督检查,防止乱收费和乱涨价,对春运期间有越权定价、擅自涨价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三)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各有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以方便旅客出行为目标,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强化工作措施,开展以优质服务、安全运输为主的劳动竞赛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旅客出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各客运站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减少旅客购票难度。通过增设便民服务点,及时帮助有困难的旅客,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春运期间各客运站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制,切实搞好站场等的卫生和管理秩序,克服脏、乱、差等问题;要设法为旅客提供优质、舒适候车环境,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站场要严格按车辆的核定载客数发售票位和检票。 (四)广泛利用媒体,加大春运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短信、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气象情况、运价政策、客票供需信息,适时报道火车、客车的班期时刻,以及加班临客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各交通运输单位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争取社会各界对春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志愿服务人员参加到春运工作中来。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保证春运投诉热线畅通,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的监督。 (五)加强值守,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一是各单位要落实春运汇报制度,运输单位要实施春运值班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发生问题要及时汇报,特别是发生重特大事故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二是根据上级有关春运期间实行汇报制度的工作要求,从春运开始,区交通部门要建立春运信息汇报制度,及时汇总各客运站场的信息报送区春运办。三是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将各种开展春运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报送区春运办,再由区春运办汇总上报市有关部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