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在全市各区县率先完成无纸化学法考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粤普办[2012]16号),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提高全区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区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11月1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龙湖区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龙府办〔2015〕81号)。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下,区普法办积极协调,区直各单位、各街道(镇)、全区公办中小学校共131个单位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于2015年12月中旬完成了无纸化学法考试系统的安装调试,及时投入使用,并组织本单位在职人员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2015年度学法考试,全区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共有6211人参加了无纸化学法考试,取得了优异成绩。
龙湖区的无纸化学法考试工作走在了全市各区县的前列,得到省、市普法办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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