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开展效能促进工作方便市民办事
大部制后催生“大科室”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开展效能促进工作,方便市民办事
效能促进工作,将让市民享受到更高效、优质的服务 |
文/图 记者 钟柳梅 通讯员 潘宇
8月1日起,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优化的审批事项将全面实施。本月7日,在该局的效能促进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大部制后,针对审批流程不够便捷、科室设置不科学等问题,开展了以理顺科室职能、优化审批流程、整合信息系统为主的效能促进工作。
这项被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常务副局长陈仲贤称为“革自己命”的效能促进工作,目前在内设机构个数20个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调整,合并新组建了新的科室,如房地产管理科、审批服务科、三防综合科、信息和测绘科,成为大部制后全区首个开展“大科室”工作的部门。同时,优化审批流程已经明确了项目和目标,即将在下月正式推行,届时,将更方便市民办事。
“大科室”包揽同类业务
5月4日,在大部制推行之初搬过一次办公室的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科员殷国新,又再次搬办公室,这一次,是从监察科搬到了审批服务科。殷国新说,以前是监察别人,现在是做具体工作,被市民监督了。“刚开始是熟悉工作流程,直到半个月后才开始具体的业务操作。”由于科室职能调整,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的不少工作人员都有了像殷国新一样的经历。
据了解,大部制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和运作,该局很多科室在职能配置方面存在职能交叉、职能不明确、职能遗漏和职能人为分拆等现象,如“房地产管理”的权属登记、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和住房保障等四项职能,分别属于权属科、市场科、拆保科和资质科等,没有一个科室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如果市民投诉有开发商违规收取诚意金,不知道该安排哪个科室处理,就会出现科室之间互相扯皮的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在效能促进活动的第一阶段,在内设机构个数20个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合并组建了房地产管理科、审批服务科、三防综合科和信息和测绘科等科室。陈仲贤表示,合并新组建的房地产管理科包揽全部房地产行业管理职能,集中体现了大部制改革下的“大科室”。“科室调整重点突出其在合并同类项、减少协调,提高行政效率方面的积极作用,以达到效能的最优化。”
房地产管理科的工作人员也谈到,以往房地产企业在办理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前必须先对房地产项目进行项目经营审批,企业办理资质往往需要两个月时间。科室调整后,由于房地产企业资质与房地产项目经营审批均已集中到同一科室,企业办理开发资质的时间与环节均将减少50%以上。另外,前期物业管理备案与商品房预售等事项也实施了合并审批。这是该局在科室职能调整后利用职能设置优势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深度“化学反应”后打破管理瓶颈,优化行政效能的具体表现。
买房办手续只需10天
作为效能促进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尽管优化审批流程还没有正式铺开,但59个事项拟移交审批服务科直接办理,17个事项拟下放至各镇街国土城建管理所直接办理,9个事项拟移交交易中心直接办理。
陈仲贤表示,大部制改革后,局里行政审批(备案)的事项太多,而且有很多是与市民利益息息相关的业务,业务办理量也大。因此,优化审批流程尤其针对这些业务,如商品房交易转移(联办抵押)和二手房买卖转移(联办抵押)两项业务,年业务量为几万宗,因此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优化为10个工作日,效能提升50%,“目的是使优化审批流程工作直接惠及广大市民,缩短他们的办事时间”。
据了解,全局288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中,有149个事项进行了优化,事项总优化率达到51.91%,年总工作日优化率达到42.52%。
目前,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正加紧对科室人员的培训,窗口的整合以及办事指南的印发。“争取在这个月内,让所有科室人员熟悉新的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落实
针对“大科室”、流程优化,顺德区副区长、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局长杨小晶表示,前阶段推进的工作,都只是为“化学反应”在做准备,“权限下放了,流程简化了,更要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才能促进改革的成功”。
杨小晶强调,效能促进改革成功与否,审批服务科的成立和运作至关重要,因此,要从人员、设备配置方面加强审批服务科的硬件建设。同时,通过内部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软件建设。此外,统一收发件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全系统窗口人员着装、建立审批事项催办、监察制度等配套工作也要制定相关要求。
对于改革内容的推进,如何落实到位,实现真正便民?陈仲贤表示,这次改革同时也是一次加大自己本身对自我约束的过程,从领导层到办事员都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为了落实改革效果,相关的监督制度将逐步跟上制度。例如,通过办文窗口每个工作台设置即时评价器、设置“投诉意见箱”、审批服务科建立内部催办制度等,实现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科室亮点
房地产管理科
设置前:房地产四大块内容:权属登记、物业管理、住房保障、市场管理,分属四个科室。
设置后:一个科室包揽全部房地产行业管理职能,集中体现了大部制改革下的“大科室”。重点突出其在合并同类项、减少协调,提高行政效率方面的积极作用,以达到效能的最优化。
审批服务科
设置前:除原建设局的审批(备案)事项由局办文窗口统一受理外,国土、规划、水利、交通、林业等所有审批(备案)事项由各业务科室自行受理,对市民办事造成极大不便。
设置后:所有审批(备案)事项均由局办文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催办,部分较简单、易办理的审批(备案)事项移交审批服务科直接办结或下放至各镇(街道)国土城建管理所直接办结。
三防综合科
设置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离,不利于统一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设置后:地质灾害多发生在长时间降雨或强降雨的雨季,与防暴雨工作密切关联,利于统筹安排人力物力资源。
信息和测绘科
设置前:原来各部门有各自的信息化办公系统,造成信息不能共享,严重影响日常业务的办理。
设置后:整合各业务科室的信息化系统建成一个方便实用的信息综合平台,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