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国税局清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205万元
近期,海东地区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要求,从四个方面入手对海东地区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截至目前房地产企业共清理所得税205万元。
一是加强管理,夯实征管基础。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得税管理制度,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特点,逐户按项目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档案和管理台账,关注房地产开发的六个重点环节,重点掌握每个环节发生的时点,并适时采取管理措施,特别抓准预售转销售的结转环节,实地核查确认完工时点,及时结转销售、成本。
二是主动与金融机构、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地税局等部门建立房产开发信息交流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源泉控管制度和信息传递反馈机制,在信息的互通共享中切实加强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三是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强日常管理。
四是保证***管理到位。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按月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管户管理的各类信息,随时***了解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保住税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