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街助力市税局扎实推进营改增两代业务代开增值税测试工作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广州市、区国税、地税局定点北京街出管中心作为全市“营改增”工作先行试点单位。4月30日20时,北京街出管中心工作人员依然奋战在工作岗位上,为即将实施的“营改增”做最后准备,5月1日凌晨,北京街领导会同税局领导亲临现场指导。5月1日零时,北京街出管中心成功受理了广州市首宗个人出租业务代征增值税款和代开增值税***业务,开出全市第一张个人出租房屋增值税***,涉及合同月租金32000元、相关税费合计4175.24元,其中增值税1523.81元,较“营改增”之前综合税负下降6.8%,税额减少304.76元,充分体现“营改增”后个人出租屋税负“只减不增”的实效。
由于“营改增”的开票业务软件尚在开发研究阶段中,代开***时需要手工录入相关资料,给个人出租代征税款及***业务办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为保障五一节后纳税人顺利办税,中心工作人员主动放弃五一假期,加班加点研究营改增后税率变动对代征工作的影响,探讨增值税***的科学填开方法。同时,还在办事大厅显要位置张贴办税指引、公示调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的公告,方便办税人员自行取阅,及时了解政策变动,知晓办税流程,提高纳税人的办税体验。
5月1日、2日,12366越秀区地税客服人员和越秀区地税工作人员到北京街出管中心大厅咨询学习“营改增”后个人出租纳税申报业务办理流程和增值税***相关事宜,中心工作人员以扎实的业务功底热情地为他们一一解答,并耐心细致地演示开票流程。
“营改增”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北京街出管中心将以不骄不躁的态度,能吃苦勇探究的精神,认真做好个人出租房屋税收代征工作,为越秀区个人出租房屋“营改增”开展工作作好表率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