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风路通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香发改〔2018〕48号
珠海市基础工程直属管理处:
《珠海市基础工程直属管理处关于审批春风路通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珠基字〔2018〕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春风路通畅工程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模和内容
该工程位于香洲区上冲片区,道路呈东西走向,设计起点接旅游路,终点至蓝盾路。道路红线宽18m,全长632.004m,双向2车道,为城市支路。道路断面形式为2m(人行道)+1.5 m(非机动车道)+2 m (下凹绿地)+7m(机动车道)+2m(下凹绿地)+1.5 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18 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包括海绵城市设计)、交通安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缆线管廊工程及预留燃气管位等。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982.94万元以内。
资金来源:1982.94万元由香洲区财政统筹解决。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二)2018年6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区政府29次常务会议,同意调整春风路通畅工程估算并转为正式项目。
(三)《关于春风路通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珠香城管函〔2018〕428号);
(四)《关于春风路通畅工程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珠规建香〔2018〕215号);
(五)《春风路通畅工程代建管理合同》(二0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四、要求和建议
(一)工程节能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的要求,请按相关规定实施。
(二)请按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项目规划、用地有关手续,并以规划、国土部门批复为准。
(三)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按规定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并编制工程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四)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项目相关工作,如办理概算审批、预算审批等。
(五)本项目污水拟接入金琴快线工程污水系统,目前金琴快线正处于施工阶段,建议你单位在施工前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
(六)本项目雨水拟排入道路西侧规划道路,目前规划道路尚未启动建设,建议你单位在下阶段充分考虑规划道路建成签雨水排放问题。
(七)本项目涉及管线迁改(如国防光缆、通讯、电力迁改等),建议你单位在下阶段完善迁改方案并明确迁改费用。
(八)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项目编码:2018***********06601)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