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民警执法权威驾驶员被行政拘留
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警务督察大队于3月1日正式组建,组建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在组建当日快速查处了一起侵犯民警执法权威案件,依法行政拘留一名违法人员,有效维护了民警执法权威。
3月4日20时10分许,黄某某驾驶的皮卡车横穿人行道与一辆直行的两轮电动车差点相撞而引发了交通纠纷、随即发生口角。由于事发时,该皮卡车正好停在了人行横道正中间,影响了道路交通,正在该路口执勤的金珠路警务站辅警次成立即进行协调处理,但黄某某在车上不予理睬。由于黄某某态度蛮横,非机动车驾驶人选择报警处理。接警后,金珠路警务站民警土旦和辅警仁增出警进行调解。民辅警在现场了解到,因为当时该路段车流量较大,因此通知双方立即撤离现场。但黄某某不听民警劝阻,情绪激动,不断大声呵斥并拒绝配合执法行为,故意扰乱交通秩序,存在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阻碍执行交通管理职能并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案发后,城关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警务督察大队迅速启动维权程序,及时介入调查。经过调查、询问和相关资料证实,违法人员黄某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情况属实。3月7日,城关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人黄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城关公安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合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执勤工作,公安机关也会一如既往的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同时对阻碍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
据了解,2019年2月1日,公安部发布施行《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法律保护,且对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当前,城关公安分局警务督察大队正在加快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各项工作实施,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相关督察知识学习,着力提升督察大队整体履职能力,不断做好日常督察、专项督察、作风纠治、纪律纠查以及民辅警权威维护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袁忠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