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12月24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4日-2019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2882381
邮 箱: klqzwb@dy.shandong.cn
通讯地址: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9号窗口(商务大厦附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垃圾焚烧电厂炉渣再生利用项目 |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兴路与利河路交汇处往西2公里(东经118°30′32.40″,北纬37°34′33.59″) | 东营辰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争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新建,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3000平方米。该项目租赁山东天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购置破碎机、跳汰机、过滤机、磁选机等设备,以垃圾焚烧炉渣为原辅材料,通过卸料、装料、筛分选料、皮带运输、一级磁选、一级破碎、二级磁选、二级破碎、重力筛选、摇床筛选等工序即得产品。项目建成后可达年生产粗细沙子150000吨、废金属1500吨的规模。
| 1、大气污染物:原材料垃圾焚烧炉渣运输前先在产生单位进行洒水,运输时采用翻斗车运输,运输过程中车辆均加盖篷布、密闭运输;采取车间密闭、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粉尘无组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粉尘:1.0mg/m3)。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未燃尽垃圾集中收集后返回电厂。 4、噪声:对破碎机、跳汰机、过滤机、磁选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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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荷花小镇田园综合体项目 | 垦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一村 | 东营市振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24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占地1353334.01平方米,设置运营核心区、农业休闲观光区、莲藕种植区和水产精养区等四个功能区。
| 1、大气污染物: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加设围挡、适时洒水抑尘、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措施、避免大风天作业等;厨房油烟通过抽油烟机处理后经高于周围建筑1.5米的排气筒排放,确保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型规模标准。 2、水污染物: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于周边绿化;运营期生活污水、餐厅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及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固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合理规划生活垃圾点,生活垃圾、餐厅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或隔声屏,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营运期加强项目区内车辆管理,设置绿化隔离带,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生态影响:实施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水土保持措施、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和植被保护措施,采取适宜的防尘、降噪措施,加强施工队伍环保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尽量缩短工期,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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