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小餐饮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改善城市环境,结合《高青县集中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4月初开始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以人员密集区、学校周边为中心,辐射全县,对小饭店、小摊贩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一是督促食品小餐饮单位及时办理相关证照或备案登记,做到合法经营、亮证经营;二是加强对原材料的检查工作,督促经营者自觉索证索票和建立购货台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无毒无害;三是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要求其必须办理《健康证》后方能从事餐饮服务;四是加强对餐饮场所卫生条件以及生产加工和防鼠、防蝇、防尘、消毒设施等的监督检查,做到干净卫生;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小摊贩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检查中对部分证照不齐全、卫生状况差、未索证索票、消毒设备配备不到位的小餐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
该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为推进全县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