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人社局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基层人社服务工作
今年以来,宿城区人社局按照政府购买基层人社服务工作试点要求,解聘了村级112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同时对解聘人员通过竞岗选优,补充了乡镇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16名,达到了每个乡镇均按照每服务万人配备1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目标,每名乡镇专职协理员负责2-3个村的业务工作,各行政村指定人社平台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村人社工作的工作机制。
1.签订合同,落实责任。宿城区人社局与11家乡镇的134个行政村签订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合同》,对购买服务内容、标准、时间节点,经费使用及支付方式等进行了明确,并对兼职人员进行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职工维权方面的政策业务培训。与11个乡镇的54名劳动保障协理员签订了《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对其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进行明确。当前,全区乡镇基层公共人社服务平台各项工作已进入正常运转轨道。通过购买服务试点,可为财政节约资金近300万元/年。
2.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经过多次沟通、洽谈,与宿迁立远会计事务所签订了合同,确定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对购买服务的质量进行绩效评价,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公开、公正、规范化,发挥其专业评估机构的专业优势,结合购买服务的特点和相关经费预算,综合物价、工资、税费等因素,合理测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所需支出。
3.实施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安排专人到各基层人社平台进行调研,根据《宿迁市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和服务规范实施方案》要求,通过信息系统改良,业务流程再造,惠民政策完善,办理权限下放,队伍能力提升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基层人社平台信息化、法制化、标准化的“三化”水平。确保完成市人社局下达的标准化乡镇、街道建成率85%、行政村、社区建成率60%的目标。(撰稿人:宿城区人社局 宋玉强;审核人:张新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