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皇姑分局与皇姑区地税局费改税工作档案完成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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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环境保护部关于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规定,2018年1月24日下午,环保皇姑分局与皇姑地税局在环保皇姑分局七楼会议室进行纸质档案交接工作。
为保证环境保护税纸质档案交接工作的有序开展,环保皇姑分局高度重视,监察大队认真履行环保税法明确的职责,核定人员将2016年度排污费缴纳企业名单及明细表、2016年《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及《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进行整理、复印、归档。环保皇姑分局马吉军副局长与皇姑区地税局领导共同签署了档案交接书。
(环保分局审核人:杨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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