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市场监管局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索取号:JA1300000-2017-008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标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市场监管局《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号:静府办发〔2017〕7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成文日期:2017-02-06发布日期: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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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市场监管局《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市场监管局《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十三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审核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十三五”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问题
(一)发展现状
1.准入环境发展现状
围绕“对接上海自贸区建设”、“科创中心建设”、“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等工作,推进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改革措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单一窗口”建设,实现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对外”,行政效率不断提高。探索建立以“微距离”、“微服务”、“微平台”为核心的“易服务”工作模式,以千方百计办成事的理念全力以赴服务好区域经济发展,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切实当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行官”。截至“十二五”期末,区内共有企业44416户,其中内资企业6556户,私营企业32979户,外资企业4881户,合计注册资本(金)3086.77亿元(以上数据包括分支机构)。
2.市场环境发展现状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现状。2014年1月1日,浦东新区率先在全市实行市场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实现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局合一”。2014年5月17日,市政府正式提出扩大本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范围从浦东新区扩大覆盖到中心城区,并且在“三合一”的基础上,将物价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也纳入整合。2014年10月,包括原闸北区、原静安区在内的8个中心城区完成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四局的职能、机构以及人员的整合。自2014年10月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以来,区市场监管局主要承担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等职责。
企业信用监管现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上海市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管理办法》,积极探索信用监管模式,全面推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实行“双随机”抽查制度。截至“十二五”期末,全区共有***19户(次)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营商环境现状。截至“十二五”期末,全区有效注册商标累计19179件,平均每3个市场主体拥有1件注册商标;其中驰名商标5件、上海市著名商标92件、上海名牌企业86家。广告市场整体有序,共有广告经营单位4034户,监测媒体广告违法率0.13%,是全市监测广告违法率较低的区县之一。网络交易发展迅猛,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及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使用已得到明显改观;拍卖活动较多,拍卖市场较为繁荣。广泛开展质量强区、质量兴业、质量兴企工作。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振兴攻关;开展整治抽查、风险监测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对重点民生产品开展有效监管。持续加强民生计量、诚信计量、能源计量及计量服务等工作,临汾路街道、江宁路街道诚信计量示范社区先后创建成功。基本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新格局,重点领域标准化不断突破,我区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达410项。
3.安全环境发展现状
食品安全现状。截至“十二五”期末,区内14个街镇全部被评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镇”,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5%,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83%。区、街镇均设立了食安委及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协调能力得到有效加强。
特种设备安全现状。截至“十二五”期末,区内共有13599台(套)特种设备(不含气瓶和压力管道),设备总量居上海中心城区第二,每平方公里设备密集程度居上海乃至世界城区之最。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现状。我区生产经营环节的药品质量处于安全可控状态,但流通环节的中药材质量参差不齐。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达到国家“十二五”规划期末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100份/百万人目标。
4.消费环境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围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化解消费纠纷,防范和缓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覆盖全区大型商场、超市、市场、居民区的消费维权网络基本建成。进一步净化区域消费环境,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不断加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科学、理性的消费意识,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深入人心。进一步整合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价格监督管理等职能,各领域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基本融合。
5.法治环境发展现状
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化建设,推进市场准入一体化、市场监管一体化、行政执法一体化、公众诉求处置一体化建设,制订完善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制度和复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件审批流程制度、举报奖励制度、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制度等一系列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规范。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制订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管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复议诉讼案件纠错率保持零增长。
(二)存在问题
1.准入环境存在问题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登记风险增加;工作创新手段不够,市场准入的便利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不同企业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手段落后,对产业发展的研究深度不够。
2.市场环境存在问题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存在问题。现有执法力量、队伍综合素质与多元复杂的市场主体环境仍不匹配,监管执法的综合性与专业性尚未实现有机统一,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尚未真正建立。
企业信用监管存在问题。目前企业信用监管机制仍处于探索阶段,数据内容的边界模糊,指标体系的关联性不够,信用信息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各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利用率有待提高。
营商环境存在问题。销售侵犯高知名度商标商品的行为屡禁不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知名度自主商标总体相对缺乏。对手机WAP网站和移动通信终端、微博客、网络论坛、微信、电影等新类型广告媒介的查管动力、能力相对不足。全区共有商品交易市场84个,以零售为主,经营品种多为低端业态商品,硬件建设不平衡,商品交易层次欠缺,且因市政动迁等历史原因,易引发消费纠纷、管理矛盾和安全隐患。网络交易中的虚假交易、虚假广告、假冒伪劣等违法问题比较突出,且借助现有的执法装备、手段无法实现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有效监管。欺诈类合同违法行为较为严重,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同违法行为仍有发生。拍假、假拍等问题依然突出。全民质量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区域质量文化需进一步培育,质量强区工作合力需进一步增强,对部门、街镇的质量绩效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计量监管执法力度偏弱。区域标准化联席会议协商机制尚未形成,标准化体制运作机制有待完善。
3.安全环境存在问题
食品安全存在问题。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一些顽疾尚未根治,企业主体责任需进一步落实,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监督执法水平和技术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特种设备安全存在问题。在特种设备不断向大型化、高参数、高风险方向发展的新形势下,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尚未充分落实、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多元共治格局尚未有效建立等问题日益凸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突发性矛盾仍较突出。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存在问题。我区医疗器械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缺少领头羊型生产经营企业,眼镜专业市场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经营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4.消费环境存在问题
消费市场监管方面,部分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服务领域内新消费模式与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之间的矛盾凸显,参与社会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共治环境尚不健全等。
5.法治环境存在问题
目前市场监督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与新形势、新要求仍有差距,行政执法的综合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精神,围绕新静安努力成为“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的目标要求和“一轴三带”的发展战略,深刻把握区情实际和未来面临的机遇挑战,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积极营造开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为着力打造“创新创业的活力城区、均衡均质的和谐城区、精品精致的美丽城区、开放开明的国际城区、宜居宜业的和谐城区”作出积极贡献。
三、发展目标及指标
“十三五”期间我区市场监督管理的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五个城区”建设相适应的市场准入体系,营造开明开放、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当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行官”;基本形成与“五个城区”建设相适应的综合监管执法体系,营造诚信活力、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当好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守护神”;基本形成与“五个城区”建设相适应的公众诉求处置体系,营造安全和谐、理性健康的消费环境,当好维护百姓合法权益的“急先锋”。
(一)到2020年的主要发展目标
1.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更具蓬勃活力。重点围绕深化“双试”联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巩固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深入推进落实“证照分离”、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先照后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改革举措,加快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着力构建“自贸区+”服务模式,力争在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上走在全市中心城区前列。主动加强与市级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部门的战略合作,坚持标准引领、质量取胜,鼓励并帮扶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提高计量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全力支持“5+X”产业发展。
2.市场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投资环境更具广泛吸引力。重点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激发市场活力和加强市场监管相结合,完善“宽进”后的后续监管措施,着力构建“大市场”监管体制,力争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上走在全市中心城区前列。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加强广告市场、网络市场监管。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开展违法经营整治行动,推动无证无照综合整治工作常态化、实效化、制度化。完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应急预警和救援处置,维护城区安全运行。
3.综合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更具社会公信力。重点围绕建立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体系,坚持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相结合,强化执法协作平台建设,加强行刑衔接,建立健全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信息化、科技化执法手段的运用,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构建“协同化”执法体系,力争在依法行政水平上走在全市中心城区前列。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反垄断执法,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坚持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质量欺诈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非法制造、安装、经营、使用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4.维护百姓权益效能进一步提升,拉动消费更具强劲动力。重点围绕服务保障民生,主动适应消费升级趋势,完善公众诉求综合处置平台,进一步推动维权关口有效前移,探索多元化解决机制,健全联合调解机制,完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消费者自我保护相结合的维权体系,着力构建“共治型”维权机制,力争在百姓消费安全感上走在全市中心城区前列。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5.干部队伍履职效能进一步提升,服务新静安发展更具能力。重点围绕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干部实践锻炼,着力构建“复合型”执法队伍,力争在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上走在全市中心城区前列。坚持思想引领、目标引领、典型引领,推进干部队伍有机融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类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适应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专业化监管需求,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基层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二)“十三五”期末主要发展性指标
1.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集聚发展。力争在“十三五”期间集聚一批在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方面的检验检测集团,力争有3到4个国家级质检中心、1家综合服务能力强、完全市场化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集团落户我区,我区检验检测认证产业产值达到50亿元,区级税收以年均15%的增幅递增,规模以上检验检测认证企业达到50家,国内外知名检验检测认证企业10家;引进国家级检测机构2家;培育和引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拔尖人才100名,领军人才10名。
2.打造全国“质量强区”示范区。创建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集聚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商业服务城市地标,力争到2020年我区总体质量水平符合“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要求。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达100家,培育与创建上海市名牌(服务类、区域类)100家。
3.实现商标数量增长、结构改善、质量提升。着力提高商标使用率,大力促进商标价值开发利用,使静安成为高知名度、现代服务业商标的集聚地。到2020年,区内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力争增长20%,其中服务商标注册量力争增加25%。到2020年,力争上海市著名商标数量达到110件。
4.构建完善具有区域特色和行业优势的标准化体系。鼓励、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各类标准化活动,主导或参与地方标准以上制定5-10项,围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民生和社会服务工程等建设20-30个市级标准化示范以上的园区、企业或项目。
5.诚信计量系统基本形成。到2020年,区域内各重点民生领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建档率、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率、非强制检定校准率、“诚信计量示范社区”创建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十三五”期末主要约束性指标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和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本区主要食品种类和供应渠道,其中,主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平均合格率达96%以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品种覆盖率达95%以上,供应渠道覆盖率达95%以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例以下 /10万人。按照食物消费量和食品污染物危害程度开展分类分级监测,不断提高风险监测的科学性和代表性。年抽检样品数量达到10件/千人。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
2.食品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达100%。大卖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等食品经营企业良好规范建设率不低于80%。
3.严格落实本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推进专业基础上的综合执法,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食品监管人员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3人/万人口,到“十三五”期末,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中60%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评分85分以上(中小学生87分以上)。
4.不发生责任性药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率达到90%以上,快速处置率、正确处置率均达到95%。提升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参与程度,药品科普宣教活动本区覆盖率达到100%。
5.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全面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达到100%;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10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200份/百万人。
6.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水平整体提高。基本构建企业主体责任、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监督的“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模式,基本形成监管部门、技术机构、社会组织相结合的“三驾马车”安全工作方式,基本实现安全监察、技术检查、行政执法相衔接的“三轮驱动”的安全工作机制。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38人/万台以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整改率和事故结案率力争较“十二五”有显著提升。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有效展开,确保有条件的设备全面实现节能技术改造。
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合格率稳定在全市前列。到2020年,主要商业街日用消费品、服装纺织品、家电等产品的标识标注符合率达到99%,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质量公共服务平台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结构更趋合理、性能更趋完善、附加值大幅提升。
四、主要任务及改革创新措施
(一)推进市场准入一体化建设,构建“自贸区+”服务模式
围绕“对接上海自贸区建设”、“科创中心建设”、“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等重点项目,以千方百计办成事的理念全力以赴服务好新静安经济发展,切实当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行官”。
1.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放宽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住所登记条件,推动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市场的机制。继续推进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任务,探索实施“证照分离”。在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二证合一”的基础上,推进新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制度,探索完善我区食品、餐饮、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相关市场准入规则。下放食品经营许可权限,方便个体工商户在属地市场监管所就近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强信息共享,切实履行告知申请人和后置审批部门的“双告知”职责,实现部门协同管理。探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2.深入推进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加大对商标发展和保护的支持服务力度,鼓励和指导企业申报 “全国驰名商标”和“上海市著名商标”,推动落实驰(著)名商标奖励政策,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服务业等商标,推进中小企业的商标培育及运作,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商标。强化企业品牌发展和保护意识,发挥市北高新园区“全国质量服务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梅泰恒”商圈国家级“高端商业和楼宇商务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示范辐射效应和带动引领作用,打造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特色鲜明的品牌园区。促进老字号保护与振兴,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竞争能力强、社会影响广、文化特色浓的知名老字号申报上海名牌,扩大老字号的品牌影响力。深入推进“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市场”、“诚信经营户”、“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等创建活动,优化评价标准和“摘牌”机制。
3.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工作,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联动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将各项质量指标纳入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协同促进区域总体质量水平提升。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等质量管理模式,完善质量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参与“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上海质量奖”等评选,在税收、财政等方面加大对质量诚信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努力打造质量高地。发挥“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的集聚效应,推动检测认证产业集聚发展,在现有提供27万平方米场地打造检测认证产业园区的基础上,加快规划以市北高新园区、检验检测认证彭浦产业园区为主,若干区域为辅的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多元、各类资本投资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落户静安,为检测认证机构集聚营造更大发展空间。选择具有明显资源优势、区域优势和特色的项目,开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积极争取国家级标准创新园区、基地和示范试点项目落户,形成标准化与科技自主创新有机结合的促进机制。完善政府宏观指导、行业推动引导、企业贯标主导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构建“放、管、治”三位一体的标准化共治局面。建立健全本区标准化奖励扶持机制,促进标准化奖励政策全覆盖,对在标准化工作中有重要创新成果和重大突破的予以表彰奖励,在产业、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加大对标准化成果的考核应用。
4.完善“自贸区+”服务模式。加快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扩大网上受理范围,把“互联网+”概念引入注册许可流程,探索数字化移动网络在登记注册工作中的全程运用,促进登记注册工作由传统的“面对面”向“点对点”、“键对键”转型。贴近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服务不同类型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政府部门“给”的服务同时也是企业“要”的服务。继续延伸拓展“走千家企业”活动内涵,走访服务对象从“锦上添花”向“雪中送炭”转变,并逐步固化为服务企业的品牌项目。
(二)推进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构建“大市场”监管体制
围绕“宽进”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进一步统一监管标准、统一监管流程、统一监管机制、统一监管平台,形成《监管手册》,切实解决“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实行一体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监管,确保牢牢守住“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百姓消费安全”这“四个安全底线”。
1.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全面实施信息公示制度,满足社会公众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需求。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实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和信息投诉举报制度,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实行定向和不定向抽查并公示抽查结果,强化对企业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建立联动惩戒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区法人库数据建设及应用,会同社会组织共同研究完善联动奖惩措施。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实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相关信息、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情形的市场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将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等企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予以公示。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的退出机制并做好衔接,构建环环相扣的信用监管制度。
2.建立健全分类监管制度。在有限执法资源与庞杂监管任务现状下,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建立甄别机制,纳入分类处置渠道。对涉及公共安全事项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实行“零距离”监管,建立健全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传销等公共安全事项的综合协调机制,纳入网格化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对辖区重点领域、重要行业实行“近距离”监管,严查损害公平竞争、对经济社会影响较大的垄断案件和限制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从事商标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高压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对一般行业实行“远距离”监管,采取行政指导、建议、警告、劝诫等手段,促进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行为。
3.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风险监测和防范机制。加强对市场行为的风险监测分析,构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体系,落实不良反应监测机制、分级分类安全监管机制等措施,提高风险预警防范能力。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及重点服务项目,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强制性认证产品、有机产品以及检验市场、认证市场的监管力度,推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基础服务等公共领域标准执行的评估与监督,切实保障市场经营秩序安全规范。
4.建立健全“大数据”综合监管模式。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方式,将传统的监管工作与移动终端相结合,开发包括综合监管、即时处罚、业务查询、内部管理等功能的科技化软件,实现线上信息线下监管的连接,并通过与互联网信息的有效对接,形成大数据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综合检查清单”和“面向对象”监管模式,加强监管数据、信息等各类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实现一次巡查完成多项任务,一项数据实现多方利用,运用高科技手段实现高效能监管。同时,改变以管和罚为主的手段,更多运用理和导的方式,在法制宣传、行政指导等方面加强技术创新,更多运用弹性管理措施和法制教育功能来增强市场监管效果。
(三)推进行政执法一体化建设,构建“协同化”执法体系
在法治的框架内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程序、相关法律文书、行政复议办理和行政诉讼应诉程序,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促进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依法行政格局。
1.统一规范执法程序。厘清执法职责,消除多层重复执法,通过行政执法与投诉举报、信息公示、综合监管、行政预警等系统的有机衔接,避免信息重复录入、多头反馈的问题,在减少执法频次的同时提高对不同领域违法行为的发现率,有效降低行政执法成本。对行政执法案件实行统一管理,进一步统一或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执法办案信息平台的建设,规范案件听证、复核、审核等工作程序,牢牢守住依法行政的底线。
2.建立健全执法协同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的沟通协作,完善执法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增强执法手段的刚性。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视对食品药品执法、特种设备执法、产品质量执法、计量执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网络执法、价格执法等专业人才的培训与培养,设立执法骨干培训基地,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针对不同类型人才制定具体的、客观公正的选人标准,实现入库人员标准性和特长性并存,并对人才数据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建立相应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4.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制定行政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评价机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重点对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裁量权的使用等方面加强监督,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增强行政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和标准,不断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推进公众诉求处置一体化建设,构建“共治型”维权机制
建立统一的“公众诉求处置平台”,实行“统一流程、统一文书、统一分派、统一处置”,让诉求处置更加快捷,让社会公众更加满意。
1.完善统一的公众诉求处置平台。全面整合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等领域投诉举报工作,建立集中受理、统一分派、协调处理的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拓展公众诉求平台功能,进一步强化对投诉举报的全程管理与风险评估,不断提升接收、处置投诉举报的公众诉求平台运作效能。
2.健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体系。完善“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消费维权架构,搭建由行政部门、社会组织、人民法院共同参与的“消费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一门式、公益性和专业性的维权服务。推动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纳入街(镇)综合治理平台,构建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完善小额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和先行赔付制度,倡导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和解机制。注重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培养和指导,积极探索行业协会的调解路径。畅通咨询申投诉举报热线,充分调动媒体舆论和社会公众力量,构建各方主体积极配合、协调运作、广泛参与的社会维权体系。
3.做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通过推进分类管理、规范抽样检验、依法严厉查处、全面公示信息、强化不合格商品案后整改等措施,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做好对投诉举报平台数据、商品质量抽样数据的分析运用,建立社区、商场、市场等主要维权联络点的重大举报发现报告机制,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风险监测预警。进一步发挥各类专项整治作用,主动融入区域综合治理的重点项目、重点任务。
4.完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公共文化等领域的标准化研究,加大与民生相关的服务安全和质量联盟(区域)标准化工作力度。选择一批具有明显资源优势、区域优势和特色的项目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完善标准技术、计量检测、特种设备安全检验、食品药品快速检验等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
(五)推进党建创新和队伍融合,为完成规划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队伍保障
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创新党建工作为引领,加快推进干部队伍融合,努力打造一支“顾大局、有干劲、想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为完成规划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队伍保障。
1.推进党建创新,努力做到组织有活力、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深入学习******系列***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持续锤炼党性,确保全局上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履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有序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发挥党委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局党委班子的团结融合来带动全局各党支部的团结融合,以党组织的团结融合来带动干部队伍的团结融合。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全面从严管理党员干部队伍,确保每一位党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建设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围绕静安区“美丽家园”建设的目标,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设在基层社区和商务楼宇内的“红盾维权联络点”和“食品安全联络点”的作用,形成政府、社区、居民三者的有机互动,组织党员干部通过“菜单式服务、清单式管理”等形式,开展“党员示范岗”等活动,摸民情、察民意,解民忧,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推进队伍融合,努力实现思想认识统一、工作能力提升、作风纪律过硬。教育引导全局干部站在争当“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的高度、站在静安区未来发展的大局来思考和谋划工作,齐心协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抓好改革过渡期的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即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注重解决干部遇到的现实问题,关心关怀干部的情绪释放,确保人心稳定、工作向上。针对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执法工作综合性与专业性交织的实际,开展全员轮训、业务骨干人才培训和核心职能专门集训,特别要加强对技术评审、检查认证、检验检测、检测预警、执法办案和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注重“叠加式”干部能力培养。建立严格的人员准入和管理制度,组织定岗锻炼、定期换岗,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岗位接受锻炼。不断深化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内涵,倡导确立“忠诚、公正、服务、效率”四种意识,教育引导干部服从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增强对新静安的归属感、集体荣誉感和团队认同度,确保步调一致、政令畅通,在3+1﹥4的基础上,实现1+1﹥2的积极效果,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整体合力。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继续加强创新。坚持制度治本,加强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业务管理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狠抓制度执行,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权,树立“清正廉洁、纪律严明”的行政执法机关形象。
五、拟实施的重大项目及时间节点
1.探索建立“大数据”监管平台。研究开发集业务查询、现场监管、即时处罚、内务管理、公众评价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监管平台,将原先四部门的数据形成对接互通,对内实现四部门数据共享,对外连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探索解决内外数据互通安全性问题。(“十三五”期末前完成)
2.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结合“五违”综合整治和“美丽家园”建设,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无证无照综合整治行动,构建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平台,建立健全区无证无照经营长效管理机制。(“十三五”期末前完成)
3.完成老旧电梯安全评估项目。按照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要求,全面完成本区206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任务;建立本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评估及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长效机制(2016年年底前完成)。力争到“十三五”末,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本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的修理、改造、更新工作(“十三五”期末前完成)。
4.创建“食品安全城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办关于扩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范围的通知》要求,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完成静安区“食品安全城区”创建活动。(“十三五”期末前完成)
5.推动检测认证服务产业集聚发展。通过“国家公共检验检测平台示范区”创建工作验收。(2016年年底前完成)
6.加大知名品牌建设。完成“梅泰恒”商圈国家级“高端商业和楼宇商务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验收。(2016年年底前完成)
7.开展国家级和市级标准化试点。根据《***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做好医疗保险标准化示范(国家级)项目、城区网格化综合治理标准化试点等17个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2018年9月底前完成)
8.构建诚信计量示范社区带。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在商业服务业领域建立完善政府部门推动、企业经营者自律、社会各界监督“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长效运行机制。以街镇为载体,不断推进“诚信计量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力争在本区形成“北-中-南”诚信计量示范社区带。(“十三五”期末前完成)
六、拟实施的重大政策目录及依据
1.《根据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99号)以及《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的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推进“先证后照”向“先照后证”转变。
2.《***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及《工商总局关于落实〈***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三证合一”改革。
3.根据新颁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推进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二证合一”。
4.根据《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积极探索“集中登记”、“一址多照”等登记方式,不断拓展集中登记点数量和集中登记行业范围。
5.根据《***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上海市工商局《支持上海众创空间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众创空间发展。
6.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信用监管体系、信用约束机制、联动惩戒机制、企业退出机制。
7.根据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全面通过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2016年1月1日起,区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全部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全部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七、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和落实推进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总体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局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工牵头负责分管条线规划任务的落实,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细化落实“十三五”规划任务,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十三五”时期各项发展目标和指标。
(二)加强法治保障
根据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或重大政策的调整对配套措施作相应调整,确保“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始终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健全听证、论证等制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始终做到集体决策、倾听民意、汇集民智。
(三)加强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认真细化分解《规划》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落实。《规划》中的重大项目、主要任务等,应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以实施推进。
(四)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估机制,将“十三五”规划的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对各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工作。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主要任务的实施推进情况,加强阶段性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确保“十三五”规划落实到位。
(五)加强经费保障
以节俭、高效为原则,编制对“十三五”规划项目的经费预算,保障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加强预算经费执行力度,严格监督经费使用,确保“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