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积极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保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正确有效施行,8月25日下午,安龙县司法局组织了一期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局社区矫正股全体人员、各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公益性岗位人员共2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学习了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档案局联合行文下发的《贵州省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不仅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规范化、专业化进程,也使我省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国同行的前列,是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创新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成功探索;学习了《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台帐目录和样本》等相关文件。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调指出接受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工作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日常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具体体现,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切实按照《贵州省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司法所对今年的档案进行检查,对照标准,该完善的完善,该补齐的一律补齐,竭力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 二是强化监督。县局将对各镇(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档案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以此确保社区矫正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最后,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发志针对此次培训会议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希望大家把此次培训内容研究透,高质量地完成此次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范化培训工作;二是在日常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文书的填写和运用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收集、及时反馈;三是全体司法行政人员要加强学习研究《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工作。
通过培训增强了矫正人员档案管理的认识,提高了落实档案管理规定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