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实现殡仪服务全覆盖
6月27日安龙县殡仪馆正式投入使用,县城区范围实现集中治丧。至此,黔西南州8县市新建、改扩建殡仪馆全部投入使用,标志着我州8县市县城区实现殡仪服务全覆盖。
自民政部、省政府2010年下发《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来,黔西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2012年8月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强力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全州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制度。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殡葬改革工作,州委书记张政在州委常委会上明确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加快我州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健全殡葬立法,力争“十二五期末”全州殡葬改革工作达到全省发达地区水平。”
在州委、州政府和各县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州各地强力推进殡葬改革:
一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截止目前,全州殡葬基础设施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州县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38亿元。其中:州级财政500万元,兴义市1.48亿元,贞丰县3491万元,普安县800万元,册亨县407万元,望谟县1200万元,兴仁县***0万元,安龙县9692万元,晴隆县2354万元。随着各县市殡葬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全州集火化、集中治丧、集中安葬“三位一体”的殡葬服务新格局已基本形成。
二是加快殡葬立法、健全殡葬改革政策制度。为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效,根据州人大“十二五”立法规划及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加快殡葬立法进程,确保殡葬改革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2014年9月1日《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殡葬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率先实现全省地州市第一个殡葬立法,对全州殡葬改革工作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全州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也由州两办正式出台,借助州级殡葬法规的制定出台,各县市均出台了本级实施意见、管理办法、殡葬惠民政策。法规制度的不断规范完善,为全州正在深入推进的殡葬改革工作提供了强力的政策支撑。
三是加大惠民殡葬政策落实力度。各市县按照州级殡葬相关规定,出台了本县市《殡葬救助保障实施办法》,并进行实施。兴义市从去年7月1日起实行殡葬五项基本费用实行全减免,(遗体接运、3天遗体冷藏、3天灵堂租用、平板炉火化、一年骨灰寄存)扩大、划入火化区的街道办实现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租用费用全减免,每户涉及减免金额5千多元。全州惠民殡葬政策实现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州各市县共计减免、补助金额300多万元。
通过全州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努力,转变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全州的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殡葬法制建设成效显著,殡葬基础设施全面完善,殡仪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丧俗改革日益深入,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