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学习文明创建条例
本网讯 (通讯员 程晶照)9月23日,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学习《鄂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鄂州文明20条》,中心领导胡玉林、章金祥、周景腰、肖凤兰、张三春,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鄂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鄂州文明20条》全文,大家从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条例鼓励与支持的文明行为、条例的制度保障与实施、违反条例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四个方面全面学习领会我市关于文明建设工作的总要求、总部署。《条例》提纲挈领,通过制度化的规定,依法促进公民文明行为,倡导文明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以完善的制度建设促进鄂州市城市文明建设。
在学习研讨交流环节,大家纷纷表示,我们作为城市建设的一份子,要充分发挥公职人员的示范表率作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带头促进《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