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开展湿地生态保护学习考察活动
本网讯(通讯员 柯晓平)为进一步加强湿地生态保护研究与学习,经区委同意,区政协副主席王先念同志带领政协委工委及部分区政协委员一行16人于6月20日至22日赴洪湖、梁子湖两地开展了湿地生态保护学习考察活动。
通过学习考察,委员们对洪湖、梁子湖加强湿地保护的成功经验非常赞赏。同时,结合实际,对点军区加强河流等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的保护,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知识链接:
洪湖是中国第七大、湖北省第一大淡水湖,是湖北省第一个省级湖泊湿地类型的湿地自然保护区,2014年批准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41412公顷,地跨洪湖市和监利县两市县,2008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为了对洪湖湿地进行抢救性保护和恢复,各级党委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成立了专门的保护区管理机构,由省政府授予保护区管理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保护区管理机构全面行使野生动植物保护、渔政管理、旅游、航运、船舶检验等综合执法管理权。二是开展拆围和渔民安置工作。共拆除养殖围网37.7万亩,安置渔民2535户。三是加强洪湖湿地恢复综合治理,提高生物多样性。建立了国家级湿地保护与恢复示范区,采取人工种植和天然恢复相结合的办法恢复水生植被10多万亩。建立江(长江)湖(洪湖)联系机制,实行灌江纳苗和人工增殖放流,恢复洪湖鱼类资源。保护区内全面禁猎,实行季节性禁渔禁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洪湖湿地生物多样性明显上升。四是严格控制保护区周边的工业污染和农业面源染污以及城镇生活污水。核心区外围800米范围内上项目要经湿地保护部门同意。五是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省政府制订了《洪湖生态建设发展纲要》,采取湿地保护、水利、血防等综合配套措施,对洪湖湿地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
梁子湖是全国十大名湖之一,湖北省第二大湖泊,在鄂州市境内。湖面面积186.74亩,湖泊容量7.59亿立方米,为全省第一,有80多个水产品品种和100多种水生植物。为了保护梁子湖天然水域,梁子湖区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高端定位,绿色定位。梁子湖区委、区政府将全区定位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将全区产业定位为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两大产业。并将全区500平方公里范围的一般工业全部退出。农业定位发展有机农业。二是实施湿地保护,消除面源污染。大力控制面源污染,消除工业污染,治理旅游污染,建立垃圾外运系统。所有的垃圾全部循环利用,按全国最高标准收集和处理。所有集镇和农村的地表水源达到1级A标准。实现垃圾村收集,污水户处理。三是实施增氧添绿、森林覆盖工程。连续两年创建梁子湖省级“林业生态示范区”,建成环东梁子湖沿岸线162.8公里、宽500米的景观林带。利用湖岸、湖滩地营造防护林、速生丰产林、景观林、经济林、农田林网和绿化苗圃4.8万亩。全面实施荒山造林绿化工程,彻底消灭全区尚有的1.2万亩荒山。通过上述措施,森林面积增加了6万亩,森林覆盖率增加了8%。实施示范创建工程,以梧桐湖绿色示范区的创建为核心,加大森林城镇建设力度。城镇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平方米。整合交通、国土、城建、环保、财政、水利等项目资金,按照主干道两侧30米、村道两侧15米的标准进行造林绿化,建设167平方公里的“生态示范路”。三年内实施全区道路绿化率99%,实施“三边”(村边、路边、水边)植树全域覆盖。四是依法治理,科学管湖。维护物种多样性,拆除梁子湖围网2万亩,落实梁子湖5个月的休渔期,建立10万亩野菱、野莲、芡实等野生水生植物保护区。限制野生植物采摘,建立鸟类乐园。控制有害生物入侵,构建更加完备的湿地生态系统。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宣传,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检查。加大对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野生动植物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