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星洲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运动场铺装材料3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20171117)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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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佛山市顺德区星洲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运动场铺装材料300吨扩建项目 | 佛山市顺德区星洲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居委会振兴路7号 | 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运动场铺装材料的混合分装 |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扩建后,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其产生量为162t/a。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大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后排入顺德支流。由于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且排放量不大,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扩建后,项目投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加强生产车间内通风,并设置强制排风系统等措施后,粉尘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则粉尘对车间工人及周围大气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扩建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做好厂房隔音、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进行养护,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其对外界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扩建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粉料包装袋经过分类后分别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其转移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产生直接影响。 |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