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
今年秋收以来,全市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近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11月以来,雾霾天气发生频率有所增加,空气环境质量波动明显,个别地区仍然存在秸秆焚烧行为,部分时段对全市空气环境质量造成显著影响。为切实保障四季度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确保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现零火点、零通报、零污染,现就进一步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当前全市秋收工作已接近尾声,但仍有秸秆堆置在田头河边,存在后期焚烧污染空气、下河污染水体的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认识抓好秸秆焚烧工作的重要性,认清秸秆焚烧和下河污染的严重性,增强做好季节秸秆焚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2014年扬州市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督查方案》的要求,在12月底前持续组织力量切实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力度,确保不因秸秆露天焚烧影响空气环境质量。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切实将秸秆禁烧的要求传达到位,将秸秆禁烧的措施落实到位,将秸秆焚烧的行为禁止到位,以严的措施、铁的手腕坚决做到严防“第一把火”、严控“最后一把火”,坚持不懈,力度不减,打好秸秆禁烧持久战,打赢空气质量保卫战。市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农委、环保、农机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督查责任,动员组织力量,深入包干、包片区域,加大督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确保巡查工作不留死角;要严格执法,不留情面,及时发现、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对不听劝阻、造成严重污染影响的,及时通报地方政府,严肃追究责任。
三、大力开展秸秆“清田”行动。在秋收后期,各地要以田头秸秆清理工作为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激励政策,组织人员力量,对留置在田头的秸秆组织集中清理收集,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从根本上解决秸秆出路问题,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4年11月27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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