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汇凡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12月11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佛山市汇凡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西围开发区C座09号 | 佛山市汇凡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CB2016-1-072 | 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预计年生产实木门7200套、原木门1350套、复合门450套。主要设备有:推台锯7台,平刨2台,压刨2台,拉锯3台,锣机5台,冷压机3台,钻孔机1台,小带锯1台,出榫机1台,喷漆房2个。 | 该项目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工作。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下水道;木加工粉尘经配套的集尘设施收集处理;有机废气经统一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高度为24m;废油漆渣、喷漆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外运处理;采取了隔音、防震等减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贝环境检测QB字(2016)第2144号)显示: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有机废气的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二时段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的苯、甲苯、二甲苯、VOCs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维稳综治大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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